- 250.50 KB
- 2022-04-29 14:46:59 发布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2009.01
年度纳税申报概述一、新年度申报表设计思路核心:直接法间接法从1994年开始已经有三次申报表修改:1994年申报表:税收从属于财务会计制度,申报表过于简单,不能全面体现税收政策。1998年申报表:充分体现所得税计算基本原理,但是主表项目多,不能充分适应政策变化;没有考虑到金融保险等特殊行业填写附表的问题2006年申报表:有益地探索
年度纳税申报概述2008版申报表采用的是间接法—以会计利润为基础,通过纳税调整间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从纳税人角度:遵从会计核算,方便会计人员填报从税务机关角度:会计与税收差异有序反映,便于税收管理
年度纳税申报概述二、结构1主11附表,不同企业(工商业、金融、事业单位)填写不同附表主表由表1至表6的相关数据填列最核心的是表三纳税调整表表7至表11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对表三的列举和细化
年度纳税申报概述三、几点重要变化1、将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免税项目所得、加计扣除作为纳税调减项目,可以减少所得额或扩大当年亏损。区别于2006版:纳税调整后所得后再减去免税所得2、境外所得能够弥补境内亏损(主表22行)
年度纳税申报概述3、纳税调整项目表(变动最大的附表)将需要调整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项目全部集中于此表,一目了然充分考虑采用新会计准则和尚未使用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填列情况分为收入所得类、扣除类、资产类、准备金、房地产预计利润、特殊事项等类别
年度纳税申报概述四、核定征收企业核定征收中的定率征收企业,在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根据国税发[2008]30号文件要求,应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即可。如果减免税一栏有数据,必须同时报送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但仅限税率和税额减免。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基本结构:共有四大部分42行: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及附列资料。全面反映了企业所得税申报的计算过程及基本信息填列基本要求:基本从附表中取得相关数据,再根据附表数据填列主表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主表内关系:6个步骤计算出本年应补(退)所得税1、纳税调整后所得=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亏损2、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亏损3、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4、境内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税-抵免税5、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境内应纳税额±境外应纳、应抵税额6、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已预缴税额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利润总额的计算:1、13行利润总额就是企业会计上核算的利润数实行会计准则的企业直接按照利润表填列;实行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企业需要调整分析,按对应的附表项目填列。总体原则:按照会计核算的数据填列,保证13行利润总额的数据与企业会计核算利润数一致。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2、13行利润总额就是计算公益性捐赠的基数例外:汶川地震捐赠不受此比例限制,可全额扣除问题:如果13行数据小于0,捐赠能否扣除?2006版应纳税所得额为基数时,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小于0,是不能扣除的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境外弥补境内亏损-弥补亏损注意四个方面:1、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如果小于0,就为当年的亏损额;2、第21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条例97条)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注:当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时,且23行负数的绝对值大于本行数据时,则本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0;当主表23行为负数时,且23行负数的绝对值小于本行数据,则“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主表23行负数绝对值,使得第23行为0。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3、第22行“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填报纳税人根据境外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业机构亏损的数额1)总局新修订了境外所得管理办法,在汇算前应该可以出台。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总体上:分国不分项,境内、境外分开核算主要变化:境外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但境内所得不能弥补境外亏损(例外:当境外机构、股权、资产等依法进行处置、清算、撤消时出现亏损,如果在连续5个年度内不能由境外所得弥补,可以在第6个年度用境内所得弥补)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2)境外所得既可以弥补当年亏损,也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即当“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0时,填报纳税人境外应税所得用于弥补境内亏损的部分,最大不超过纳税人当年的全部境外应税所得。当“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0时,如以前年度无尚未弥补的亏损,本行填零;如以前年度有尚未弥补的亏损,填报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的最大值,同时不超过纳税人当年的全部境外应税所得。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3)与表三的衔接由于在13行企业的利润总额中,既包含了境内所得或亏损,也包括了境外所得和亏损。为了在表中反映境外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加上了第22行。为了平衡表内关系,人为地在纳税调整表中调减第12行“境外应税所得”为了反映“境内所得不能弥补境外亏损”,在表三中也调增了第13行“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4、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本行金额不得为负数。如果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0;本行为小型微利企业(30万)的判断标准之一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应纳税额1、先减免,后抵免;不能使得第30行应纳税额小于02、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按照新税法34条规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另一方面是对于2008年以前已经批准立项但没有执行到期的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部分,可以继续执行到期,这部分抵免税额填列在表五第44行中。3、合并纳税:2008年按现行办法继续执行。
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填写附列资料以前年度多缴本年抵减—以前年度汇缴多缴税款未办退税;以前年度总机构汇缴多缴税款大于应分摊的预缴所得税额;上年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额—上年四季度或12月预缴税款;汇算清缴入库税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款。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附表一收入明细表会计上收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税收上收入确认: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国税函〔2008〕875号)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附表一(1)—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工商企业填写1、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对应主表相应行次;2、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按会计核算口径填报;3、视同销售:按税收口径填报;目的:便于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要用于计算广告业务宣传费、招待基数;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视同销售-条例25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以非货币性交易为例:税收上: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必须在有关交易发生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交易中其公允价值大于其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交易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反之,则确认为当期损失。执行会计准则的,在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出和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够可靠计量时,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执行会计制度的,在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换入资产账面价值。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视同销售-条例25条例:A以存货换B设备。A账面45000元,交易日公允价50000元;B账面40000元,公允价50000元。准则:公允价与换出账面价值差计损益,即A公允价50000-45000=5000元,计收益;B公允价50000-40000元=10000元,计入收益。与税法无差异。制度:不确认损益,换入价+税费=换出价。税收上:A确认5000、B确认10000收益。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4、第23行债务重组收益、第25行捐赠收入只有执行会计准则的填报;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相应项目在表三中反映。5、第24行政府补助收入,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需要分析填列。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附表一(2)—执行准则、金融会计制度的金融企业填写范围—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担保、财务、典当、投资管理、基金、期货等收入—提供金融商品服务所获得经济利益的流入营业收入—主表1行,分四大类:银行、保险、证券、其他;不同金融企业分类填报营业收入与视同销售作为计算广告、宣传、招待费计算的基数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附表一(3)—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填写按现行办法执行填报;企业化管理的不填此表;注意事项:1、应税收入、支出与免税收入、支出分开核算;采取按比例分摊法的,需审核;2、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行政收费、政府基金最新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二、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三)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一填写另: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产业投资基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财税[2008]136)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二填写附表二—执行准则、会计制度注意事项:1、除视同销售外,填报会计核算的与收入对应的业务成本、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及期间费用;2、需审批的项目,如固定资产盘亏、债务重组等,按实际发生额填报,其差额作纳税调整3、不需审批项目,借款利息支出、借款费用资本化等,按实际发生额填报,其差额作纳税调整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附表三—纳税调整—会计核算与税收差异差异分类—按时间分--永久性和暂时性永久性—会计不计税收计收入—视同销售、捐赠会计不计税收允许扣除—加计扣除会计作收入税收不作—不征税、免税会计作费用税收不作—利息、罚款暂时性—应纳暂时性—加速折旧、分期收款可抵减暂时性—准备金、股权投资损失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差异分类—按性质分—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准备金类、房地产、特别纳税调整等六大类(本表按性质分类)收入类调整项目(共列18项)第2行“视同销售收入”—会计不作收入,税收作收入的项目;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国税函[2008]828号: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3行“接受捐赠收入”—条例21条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会计准则—视同经济利益流入会计制度—视同权益计入资本公积第4行“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折让”—商业折扣折让未注明;实物折扣视同销售;第5行“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收付,都确认为当期会计、税法(条例9条)都按此原则;例外情形5种: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1、以分期收款销售—条例23条;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准则:按合同协议收取,具有融资性质,采取递延方式;合同协议与公允价的差额,采用实际利率法在有关期间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注意:同时需要调整第36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例:2008年1月,A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一套设备,合同约定销售价格10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1月1日等额收取。假定A公司设备成本为720万元,销售价格为800万元。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会计处理:2008年1月实现销售借:长期应收款1000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800万元未实现融资收益200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720万元贷:库存商品720万元2008年11月收取货款借:银行存款2000000贷:长期应收款2000000借:未实现融资收益456000(根据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贷:财务费用456000(摊销抵减)
年度纳税申报税务处理:2008年,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00万元。应纳税调减600万元,抵减的财务费用纳税调减45.6万元;2009年11月收入实现200万元,应纳税调增200万元,计算抵减财务费用额纳税调减,以后年度作相同税务处理。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2、持续超过12月收入确认--23条;进度、工作量会计:劳务结果能可靠估计;不能可靠估计;对发生的成本能得到补偿的,以成本确认;对发生成本不能得到补偿的,确认损失;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例:A接受B安装工程,约定工期2年,合同额300万,第一年完成60%,第二年40%;按进度付款.A第一年按约定完成任务,但B无能支付180万,只收回150万.会计上:确认150万收入,交易不能可靠计量.税收上:按完成工作量确认180万(60%×300);假定A第一年完成40%,则税收上确认120万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3、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税收对流转税返还、补贴收入按收付实现制;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利息、使用费;利息—条例18条,按合同日期确认;准则:贷款、长期应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金融企业差异较大特许权使用费—条例20条,按合同日期确认;准则:按合同收费时间方法计算确认;5、租金收入—条例19条,按合同日期确认;准则:经营租赁按直线法确认损益;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6行“权益法下对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税收对初始投资成本确认,以公允价和相关税费为基础;会计准则:权益法核算合营和联营企业投资;正商誉的不调整,负商誉的调整,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制度:正商誉的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例:A企业取得B企业40%的股权,支付8000,取得时B企业公允价值22000。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会计上:取得时A企业投资成本8000小于B企业净资产份额8800(22000×40%),则8800与8000的差额800计入当期损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8800贷:银行存款8000营业外收入800税收上:确认投资成本为8000,其800不确认。应作纳税调减800;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7行“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投资收益”税法条例17、83条,被投资企业作利润分配时确认收入实现;应税和免税(全征或全免);全免—居民企业之间、非居民从居民企业取得;全征—持有时间不满12月收益;会计核算:按权益法核算的按被投资企业会计期末的净利润自动确认损失或收益。另:考虑投资与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调整成本法: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例:A企业于2007年1月1日取得B企业30%股权,B企业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2400万元,A与B企业会计政策相同,假定A企业在对B企业进行投资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A企业拥有B企业3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2008年底确认投资收益720万元(2400*30%)。税法不予确认,进行纳税调减720万元。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8行与第9行特殊重组和一般重组重组—一系列资产交换;特殊重组-无税原则无税原则—经营连续,权益连续,交易资金少;特殊重组条件—合理目的法律形式资本结构改变12月内连续经营;(多步骤交易合并对待)注意:特殊重组下合并弥补亏损:净资产×利率(负资产处理)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一般重组—税收—交易各方确认所得、损失1、法律形式改变—转让、处置资产超过25%2、资本结构调整—清偿债务或购股权,以公允价;3、股权、资产收购—转让方确认所得或损失;购买方按公允价为计税基础;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会计上: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同一控制下,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同一控制下,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10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会计准则的分类:金融工具(金融资产负债);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1)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和指定金融负债);(2)其他金融负债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差异分析1、理念不同-目的不同会计:树立资产负债观-因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都确认为利润税收:强调实际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历史成本原则2、时点不同-会计上-公允价值变动时确认;税收-转让、清算、收回或发生时确认所得或损失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金融资产或负债—准则:持有时,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处置时,公允价与初始价差计入投资收益;税法:持有时,以投资分配确认收益,处置时,初始成本可扣除(历史成本);投资性房地产—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活跃市场并取得同类或类似信息;会计准则:以公允价计损益;税法: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理;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例7月5日每股12元购股20万股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另付税费1.1万元,9月底股票下跌为11万,10月26日以13元出售18万股,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12月31日该股票余2万股,每股公允价值为14元。会计:1、7月5日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40万元投资收益1.1万元贷:银行存款241.1万元税务:相关税费1.1万元不得扣除,计税基础241.1万元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例2、9月30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账面=20×11-240=-20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万元税务处理:20万元不确认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例3、10月26日,借:银行存款233万(18×13-1)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变动18万(20×18/2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16万(240×18/20)投资收益35万元借:投资收益18万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万元税务处理:转让所得=转让收入-计税成本-税费=234-241.1×18/20-1=16.01万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例4、12月31日:会计处理:变动损益=公允-账面=2×14-(240-20-216+18)=28-22=6万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6万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万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确认所得,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会计:-20+18+6=4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例税务处理:转让所得=转让收入-计税成本-税费=234-241.1×18/20-1=16.01会计处理:35-18-1.1=15.9差异:16.01-15.9=0.11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例4月购10000股,成交价20元/股,交易费2000元。年内没出售,12月31日收盘价8元/股。准则会计处理: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0000投资收益2000贷:银行存款20200012月31日: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0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20000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例12月31日: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0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20000借:本年利润120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0000税务处理:取得时确认202000;处置时—收益-计税基础=所得或损失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例准则:交易费:2000税收不确认调整会计制度:计提减值准备20万-8万+0.2万=12.2万附表十调整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计量对象—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增值后准备转让的;计量方法—公允模式成本模式计量条件—活跃市场取得价格和相关信息公允模式—不提折旧或摊销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投资性房地产—税务处理条例56条: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计税基础持有期间增或减值,除另规外,不调整计税基础视同固定或无形资产管理计提折旧或摊销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11行“确认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税收:除条例26条不征税收入外,全额征税;会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当期的不调整,确认为递延的调整;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确认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例08年5月A从银行贷款1000万、年利7.2%、期限2年,6月政府批准拨款贴息资金72万,分别于08年6月和09年6月各拨付36万元。会计处理:08年6月:借:银行存款360000贷:递延收益36000008年12月:借:递延收益210000贷:营业外收入210000税务处理:确认36万,应纳税调增15万元。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扣除类—扣除原则—权责发生制配比性—发生的费用应按配比或应分配当期扣除相关性—发生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与收入相关确定性—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金额确定合理性—可扣除费用计算或分配符合常规和贯例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工资薪金—条例34条,合理的支出:1、实际发生;2、任职和雇佣有关的支出;3、合理的范围和标准;4、现金和非现金形式;合理性:有规范的制度符合行业或地区标准相对固定调整有序履行代扣代缴个税义务会计: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在申报所得税时,按照实际支出数扣除。提取数大于发放数的部分,纳税调增。实际支出数大于提取数的部分,区别情况处理:1、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实际支出数扣除,调减所得;2、原采取工效挂钩办法的内资企业,凡动用了1998年以后的工资储备,允许调减所得;若1998年以后的工资储备不够动用的,再动用1997年底的工资储备,不得调减所得。(国税发[1998]86号)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23、24、25行三费三费的扣除基数是税收口径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第23行“职工福利费支出:条例40条,支出不超过工资14%;1、实际发生数,非计提数2、国税函〔2008〕264号,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即,不超过实发工资14%的部分,据实扣除,不做纳税调整;超过14%的部分调增所得,其调增金额为永久性差异。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24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条例42条,支出不超过工资2.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会计准则—职工薪酬包括职工教育经费在内;企业按工资总额2.5%计入成本;第25行“工会经费支出”条例41条,拨缴不超过工资2%;会计准则—职工薪酬包括工会经费在内;工会法规定,实际发生的支出,在工资总额2%内扣除;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26行“业务招待费支出”条例43条,按发生额60%;不超过收入的5‰;注:计算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加强对招待真实性管理与检查;第27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条例44条,不超过收入的15%;超过的结转扣除;规定不做广告的不扣除第28行“捐赠支出”条例51条,公益捐赠不超过利润12%;特殊情况全额扣除;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29行利息支出—条例38条,当期发生不需资本化的,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不考虑个人借款问题;对外投资借款计入成本;会计:企业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对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与金融负债相关的利息费用,按税收规定调整;应资本化的部分,会计与税法协调;—特别纳税调整(关联企业支付利息:121号文)独立交易原则;债权性与权益性投资比例限制,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利息支出---注意把握:新配套政策出台前1、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费用按经营性和资本性支出的比例,合理计入资产成本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2、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应资本化;分配计入研究开发费的不予资本化;应资本化的费用,高于同期、同类利息水平的不予资本化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31、32、33行罚金、罚款、滞纳金、赞助指出税收:不允许扣除会计:在营业外支出核算;全额调增;第34行“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条例35条1、扣除对象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除此以外的保险费支出,都不能纳入本项范围内予以税前扣除;2、扣除的范围和标准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标准,超过这个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3、只有实际缴纳的金额才能扣除。对于提而未缴的五险一金不得扣除。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35行“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企业年金;国务院主管部门、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第36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与第5行相关内容同时调整第37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条例28条,不征税收入从事公共事务、不营利,排除征税范围,支出形成费用、形成的财产不得扣;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39行“加计扣除”条例95、96条,研发费、残疾人工资、就业安置人员工资;研发费—形成无形资产、未形成无形资产自行研发形成无形资产,一次性按150%摊销;若未形成无形资产,在此行加计50%扣除。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国税发116号文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界定、申报、税务处理1、主体确定。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才能进行研发费的加计扣除;2、项目确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3、费用支出确定。如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等。4、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40行扣除类—其他1、支付的管理费—条例49条,任何形式的管理费分摊不得扣除;税法41条:应按法人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价格;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国税发86号)1)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2)多方签定服务费用分摊合同或协议;3)提供方纳税,支付方扣除;4)管理费形式,不得扣除;申报应提供资料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2、改变用途的专项资金—条例45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改变用途,不得扣除;3、存货成本调整—条例73条,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时,应按先进先出、加权平均、个别计价法调整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资产类资产—固定、生物、无形、待摊费、投资、存货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税收要求以历史成本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按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或购置时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会计和税法的目的不同,会导致资产价值计量确认的差异;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42行“财产损失”--财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分类:货币资金、坏账、存货、投资转让或清算、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损失;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未经审批的纳税调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因资产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资产转让、处置损失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43行“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期1年以上,取消金额限制;分类及年限—房屋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10年;器具、工具5年;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电子设备3年;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1、折旧方法:税法—平均年限法会计—平均年限法、工作量、加速折旧(双倍余额递减、年限总和法)2、折旧年限:税收—条例60条明确;会计—企业可根据经济利益预期选择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3、资产价值确认:会计与税法差异A:后续支出—会计:计当期损益;税收:达到计税基础50%并年限延长2年以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B:减值损失–会计:损失确认后调整折旧;税收:不确认,以历史成本;C:债务重组接受抵债资产—准则与税法按公允价;会计制度按账面价值;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例:A欠B200万,经协商A用市场价180万账面价150万固定资产偿还债务;B收到后执行准则的:确认公允价180万,账面价与公允价的差180万-200万=-20万确认重组损失;会计制度:确认账面价200万;税收确认公允价180万D:借款费用资本对入账价值影响:会计与税收对资本化确认一致;税收:应资本化的费用,高于同期、同类利息水平的不予资本化;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E:计提减值准备:会计计提并确认;税法不确认F:计提折旧的范围:会计:除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或单独入帐的土地外,全部计提;税收:与经营活动有关的;G:残值:会计:自行确定;税收:确定后不变4、折旧额—会计与税法差异A:加速折旧:税收—震动酸、碱腐蚀设备;B:调整折旧:会计上:“预定可使用状态”;税收上“竣工结算前”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5、固定资产折旧新旧税法衔接—08年前形成的按老税法;08年后形成的按新税法;6、关于折旧年限问题—税法规定最低年限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生物资产—会计上: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分为生产性、消耗性和公益性;生产性生物资产差异:A:计价差异—会计准则:达到预定目的前计成本资本化;税法:以购买价款或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为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B:折旧差异—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税收:直线法;税法上林木类为10年;畜类为3年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长期待摊费用—已经发生需未来会计期间摊销的主要差异:A:大修理费—会计:可选择计入当期或摊销;税法:达到计税基础50%的摊销;B:租入固定资产改建—会计: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可用年限两者孰短摊销;税法:按合同约定;C:提足折旧改建—税法:受益期摊销,未提足折旧的资本化;会计:可选择计入当期或摊销;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无形资产—无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内容:专利、商标、著作、土地、非专利技术、商誉;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A:摊消方法:会计:选择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摊销方法税法:不低10年或法律、合同规定的年限内实行直线法摊销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B:土地使用权—会计: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转投资性房地产;税法:按期摊销C:商誉—分为外购和自创商誉;会计:不确认自创,确认外购商誉,并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转让或清算时确认扣除;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47行“投资转让、处置所得(损失)”--主要差异1、内容—会计:不区分持有和转让收益;税法:区分持有和转让,持有收益分为免税和征税;转让收益征税;2、初始投资成本确认—会计: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以公允价值确认,商誉计入损益;税法以取得时历史成本确认,不确认商誉;3、投资收益确认—会计:权益法下按被投资企业净损益调整账面价,成本法下按宣告分配确认;税法:宣告利润分配时确认;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4、投资转让净收入—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会计准则与税收处理一致,以公允价值确认;会计制度不确认收益;例:A以账面价1000股权,换入公允价1200设备。会计制度下不确认转让所得,税收上确认1200-1000确认转让所得。5、转让损失可用当期的收益抵补,不能超过当期收益,超过部分结转,第六年一次性用其他所得抵补6、其他差异需明确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关于弃置费用: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会计上应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税法不予确认计入固定资产,处置时一次性扣除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例:某公司兴建项目,根据国家规定,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予以拆除,整治污染,建造成本10000万元,弃置费用预计为1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折现率为10%弃置费用现值3855000元借:固定资产10385.5万贷:在建工程10000万元预计负债385.5万固定资产税法按10000万元计提折旧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一年应负担的利息3855000×10%=385500元借:财务费用385500贷:预计负债385500纳税调增385500元若规定资产报废时,实际发生费用1100万元借:规定资产清理100万元预计负债1000万元贷:银行存款1100万元纳税调减1000万元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51行“准备金项目调整”—附表十列示17项准备会计准则规范了7类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情形,计提准备;计提前提:合理估计可收回金额;会计处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税法:持有资产期间增值或减值,除另有规定确认损益外,不调整计税基础。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准备金调整—差异分析1、已计提的各项准备应全额调整2、因价值恢复或因处置冲销的准备,应调减;3、反映资产持有期间计提的各项减值、跌价准备以及因价值恢复而转回的减值、跌价准备;4、不反映转让时应计提减值、跌价准备造成的转让所得(损失)差异,不反映因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不同造成的折旧、摊销金额的差异。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准备金调整—例07年底A材料账面50,价格下跌后预计价46,计提跌价准备4。08年1)如9月底价格上涨预计可变现价47;2)如12月底价格下跌预计可变现价45;1、9月:50-47=3应冲减准备4-3=1借:存货跌价准备1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12、12月:50-45=5,应计提准备5-3=2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2贷:存货跌价准备2纳税调整:期末=期初-转回+计提=4-1+2;期末-期初=1>0,纳税调增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第52行“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房地产企业预缴-国税[2006]31号[1995]153号适用于据实预缴、内、外资企业(新修订)收入确认—预计计税利润率下调(未完工)1、经济房(限价、危改房)3%;非经济房15%、10%、5%(下调5%)2、按合同确认收入—一次、分期、按揭、委托3、完工后—实际-预计=当年所得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三填写内资企业:原按预售收入与预计利润率预征的部分,在2008年完工结转的部分,在52行纳税调减外资企业:原按项目结算需要多退少补的税款,按25%的税率换算成所得额,也在52行中进行调整。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四填写弥补亏损—新旧税法政策一致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可弥补亏损原规定:新设合并—负收益×净资产比例现规定:新设合并—净资产总额×利率即按合并企业或分立企业应承担被合并或被分立企业债务部分确认被合并、被分立企业的弥补亏损额。按[2008]28号文件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也在此列反映。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五填写税收优惠—1、分类:7大类44项;免税、减计、加计、减免所得、抵扣所得、减免税、抵免税;2、优惠类型—税基、税额、税率、抵免;3、判断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行业;4、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定率征收汇算;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五填写5、过渡期优惠—国发[2007]39号,财税[2008]21号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的,同时也符合新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由纳税人选择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6、基础设施—财税[2008]46第1-3免,第4-6减半;条件:08年项目、运营后取得收入、单独核算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五填写7、资源利用--财税[2008]47号;减按90%(10%)条件:当年收入、分开核算、符合目录技术标准8、环保、节能、安全生产—财税[2008]48号;按投资10%抵当年税,可结转5年抵要求:A、08年后购置使用B、投资额:不包括运输、调试等C、应抵税=所得×税率-减免税D、设备5年内转让、出租的停止并补缴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五填写注意:免税项目如果出现亏损情况,表五免税所得填0,不得填写亏损数。有所得才免,无所得不免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分开核算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六填写境外所得所得项目:生产经营,财产转让,租赁,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利息、红利等来源:设全资机构-收入-成本费投资参股非全资:所得还原税前亏损处理:分国不分项;境外亏损不可境内补,境内亏损可用境外补;损失可用境内补(条件)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六填写税款计算限额抵扣(直接抵、间接抵)、定率抵扣?双方政府已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有特殊规定的,按协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六填写项目说明:1、3列:含税所得=境外所得÷(1-所在国税率+所在国预提税率);2、7列:可弥补境内亏损—同主表22行关系;3、9列:税率—法定25%4、11列:可抵免额—境外已缴税;分为直接抵和间接抵;直接抵:境外已缴税。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六填写5、11列:可抵税额—间接抵=(分得所得÷子公司应分配额)×(子公司分得所得÷二级公司应分配额)×二级公司已缴税6、12列:抵免限额=境内外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境内外所得;7、13列:本年可抵额—11列、12列及15列分析;等于主表32行;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十一填写附表十一与附表三之间的逻辑关系:1、本表第5列=附表三第6行第4列。2、本表第10列填入附表三第7行第3列[第10列<0时]或第4列[第10列>0时]。3、本表第16列填入附表三第47行第3列[第16列<0时]或第4列[第16列>0时]。4、附列资料中“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填报“本年度弥补金额”合计数加第一年“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金额”,同时填入附表三中“投资转让、处置所得”调减项目中。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十一填写当“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与“按税法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两栏合计数为正数时,且“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为零时,《调整表》中第7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按“股息红利”中“会计与税收差异”合计数填列,《调整表》中第47行“投资转让、处置所得”按“投资转让所得(损失)”中“会计与税收差异”合计数填列。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十一填写当“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与“按税法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两栏合计数为正数时,且“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不为零时,《调整表》中第7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按“股息红利”中“会计与税收差异”合计数填列,《调整表》中第47行“投资转让、处置所得”按“投资转让所得(损失)”中“会计与税收差异”合计数填列,同时将“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投资转让损失”中的数字填入《调整表》第47行“投资转让、处置所得”中的调减数。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十一填写当“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与“按税法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两栏合计数为负数时,且“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为零时,《调整表》中第7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按“股息红利”中“会计与税收差异”合计数填列,《调整表》中第47行“投资转让、处置所得”按“投资转让所得(损失)”中“会计与税收差异”合计数填列,同时将两栏合计数填入《调整表》“投资转让、处置所得”中的调增数,此数即为当年度投资收益(损失)。
年度纳税申报附表十一填写当“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与“按税法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两栏合计数为负数时,且“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不为零时,《调整表》中第7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按“股息红利”中“会计与税收差异”合计数填列,《调整表》中第47行“投资转让、处置所得”按“投资转让所得(损失)”中“会计与税收差异”合计数填列,将两栏合计数填入《调整表》“投资转让、处置所得”中的调增数,此数即为当年度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将“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投资转让损失”中的数字填入《调整表》第47行“投资转让、处置所得”中的调减数。(前5年不能弥补完的投资损失,可以在第6年一次性用其他所得弥补)
谢谢!'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新小规模纳税申报表填报范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 《2014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doc 2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修订版)讲解
-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 2015年地税纳税申报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地税纳税申报表电子档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
-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 减免税相关纳税申报表操作指引
- 建筑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