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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5:24 发布

社会工作PPT内容集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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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矫正论文找一些关于不论国内还国外的关于社区矫正的例子,加之可见上的内容谈谈自己的看法.借助老师给的思考题给出答案,融入自己的论文内.b矫正,也称矫治,原为医学用语,意指通过手术或药物治疗,使身体部位的形状或技能方面发生畸变的患者得到康复,以重新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的过程。b矫正概念用于司法领域,意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使犯罪者或违法者得到思想上、心理上和行为上的矫正治疗,从而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其中正常成员的过程。b矫正的功能:b1、惩罚b2、隔绝b3、威慑b4、改造b其中,改造是最主要、最高层次的功能b它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决定有罪的法律程序,限制政府的惩罚权利,罪犯行为的本质,矫正罪犯的最佳方式。b这一时期刑法思想和实践的一个主要变动是:刑法被重新修改,强调对罪犯惩罚的适应性。其基本思想是,不仅仅使罪犯的身体遭受痛苦,而且应帮助罪犯确立一条诚实和正确生活的道路。b(3)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重要,预防犯罪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完善和公开法律,这样,公众能理解和支持法律的实施;b(4)对被告的秘密起诉和使用酷刑应该取消,审理案件应该迅速而不是久拖不决,对被告应以人道的待遇,在审判时应有足够的证据以确保被告的合法权益;b5)惩罚的目的是威慑而不是社会的报复,有效地达到这个结果是通过惩罚的确定性和迅速性而不是惩罚的严厉性;b(6)监禁刑应被广泛地使用,较好的生理上的保障以及根据性别、年龄、犯罪的程度的分类应予以提供。b从犯罪原因的自由意志论出发,古典犯罪学派提出的预防犯罪的思想,主要有下列几点:b(1)主张“法律控制论”。这一理论认为只有依靠制定法律,遵守法律并在执行法律中贯彻人人平等的原则,才能预防犯罪。b(2)主张“心理强制论”。这一理论从人与动物的本性不同出发,认为人不但能区分善恶、分清是非,而且在“权衡”利弊后有选择的本性。b人在权衡利弊后放弃了犯罪的念头,完全是由于受到心理强制的结果。这一理论强调,对犯罪行为给予什么程度的惩罚,行为前法律要有明文规定,否则就不可能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法律对一定犯罪行为处刑后带来的痛苦要比追求的快感程度大,否则就不可能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一旦法律作了这样的规定后,那就要自始至终的严格执行,否则就不可能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b现代矫正社会工作起源于美国,其创造者是美国一位家居波士顿的名叫奥古斯特斯的鞋匠。b1785年,奥古斯特斯出生 b1825,美国波士顿监狱协会成立b1841年,华盛顿全民禁酒协会成立b1841年至1859年去世前的18年中,奥古斯特斯总共保释犯罪人士近两千人bb(一)试点前社区矫正刑的适用情况b据统计,2001年全国各级法院判处刑罚的罪犯总数为751146人,其中被判处管制的为9481人,占1.26%;2001年全国的缓刑适用率为14.71%;2000年全国假释犯人23550人,假释率为1.63%;2001年全国监狱系统监外执行的罪犯仅占在押犯总数的1.13%(郭建安,2004)。b(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程b2002年8月,上海市正式在普陀区曹杨街道、徐汇区斜土街道、闸北区宝山街道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4年8月,社区矫正模式推广到整个上海市。b2003年6月,北京市决定在东城区、房山区和密云县的47个街道、乡镇大范围开展罪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4年5月,试点工作范围又扩大到西城等9个区县。b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六省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努力,第一批试点省市已有35个区(市)、310个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b2004年8月,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重庆等12个省(区、市)被列为第二批试点省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规模和范围已经扩大到全国辖区的一半以上。b(一)社区矫正工作的适用范围b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种罪犯:b1、被判处管制的。b2、被宣告缓刑的。b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b(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b(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b(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b4.被裁定假释的。b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二)社区矫正的任务b1、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b2、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b3、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三)国家各机关、部门在社区矫正中的职责分工b人民法院—— 要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判处非监禁刑、减刑、假释工作中,可以征求有关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并在宣判、宣告后,将判决书、裁定书抄送有关社区矫正组织。b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b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狱管理机关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并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b公安机关——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b民政部门——要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并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之中,指导居委会积极参与。b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机会,并帮助推荐就业。四)社区矫正的工作制度b1、接收制度b2、管理制度b3、教育制度b4、考核及奖罚制度b5、社会保障制度b6、解除制度b7、档案管理制度b8、监护制度b9、矫正组织的例会制度b10、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b1、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可程度有待提高b2、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机构及职责分工有待明晰b3、社区矫正工作形式措施简单划一的状况有待改进b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三、从社区治理理论的视角构建社区矫正制度体系b治理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西方学术界十分流行的理论,它与传统的统治理念不同,是制定公共政策和进行公共事业管理的一种新的指导理论。b首先,社区矫正的行为主体构成应该突破“政府独大”的局面,形成一种由多元化、多样性的行为主体共同参与的新的格局。b其次,社区矫正作为一个长期的过程,除了完成特定的、具体的矫正目标外,更看重社区预防犯罪功能的发挥。b 第三,社区矫正工作不单纯是将罪犯放在社区中进行矫正,更重要的是要依靠社区资源进行矫正。因此,社区矫正组织尤其是民间组织的发育完善、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矫正事务积极性和能力的增长等应该更加受到重视。矫正社会工作的涵义b一)什么是矫正社会工作b矫正社会工作是指社会工作实施于矫正体系中。它是由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员运用专业理论和技术,为犯罪或具有犯罪危险性的违法人员,在审判、服刑、缓刑、刑释或其他社区处遇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生活照顾等,使之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b二)矫正社会工作的性质b1、福利性:是一种社会福利服务b2、特殊性:是为特殊社会弱势群体——罪犯和违法人士提供的福利服务b3、系统性:矫治社会工作是司法矫治体系中的社会福利服务b4、专业性:是一种专业化的社会福利服务矫正对象的特点、需要与问题b一)矫正对象的特点b1.具有冲动好斗的人格特征。b2、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特征。b3.具有严重脱节的社会特征。b4.具有困难重重的生活特征。b二)矫正对象的需要b1.基本生存条件的保障需要b2.教育、就业权益的保障需要b3.再社会化的服务需要b(三)矫正对象的问题b1.加害社会与加害他人的行为使其较难取得社会民众的同情。b2.社会功能缺失的严重程度增加其功能恢复与重建的难度。b3.受刑者的身份使其处于社会资源网络的边缘地位。矫正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和价值理念b(一)人道主义是矫正社会工作的哲学基础b人道主义提倡关心人、尊重人、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深信人性具有高度的可朔性,只要给予适当的机会和善于引导,必能改变与发展。b人道主义思想反映在刑罚观上,反对封建主义的残酷野蛮的刑罚制度,主张改善徒刑的监禁条件,给犯人以人道的待遇和自新的机会。b(二)新社会防卫论为矫正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依据b19世纪末,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等人倡导社会防卫论,强调以预防犯罪和保护社会为目标来改革刑事政策。b1950年,法国犯罪学家安塞尔提出新社会防卫论,其基本观点为矫正社会工作在战后迅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b1、同犯罪做斗争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和社会成员,而不是对个人的惩罚;b2、通过使个人和社会分离和隔离的方法,或者通过对个人适用矫正措施和教育措施的方法,把犯罪者变成守法的公民;b3、刑法的人道化应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其内容要以恢复犯罪者的自信心和责任感为前提;b4、刑事政策的着眼点是对犯罪的个人预防,而不是犯罪的一般预防; b5、主张刑事司法体系应是一个注重罪犯品格研究的人道化的过程。b三)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理念b1、接纳b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信念就是相信每一个人都有与生惧来的价值和尊严,而之中尊严和价值带给每一个人不可剥夺的社会权利。因此社会工作者对待受助者的基本态度应是接纳而非批判。b2、可塑性b社会工作对人的一个基本看法就是:相信每一个人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可以改变的,也即相信人具有可塑性。b3、个别化b社会工作者确信:任何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都有其独特的生理、心理特质和生活经验。、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b(一)司法审判前的服务b矫治社会工作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是通过与受助者(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和周围社会的了解,写出一份有关犯罪嫌疑人背景的调查报告,以供法庭作审判参考。b(二)社会处遇中提供的服务b社会处遇也称社区处遇或设施外处遇,是指以社区为基础的矫正、治疗罪犯的措施,包括缓刑、假释、及各种重返社会的制度。b1、缓刑、假释人员的观护b观护人要督促被观护者做到:b(1)保持品行良好,不得与行为不端者来往。b(2)服从检察官及观护人命令。b(3)接受观护人辅导。b(4)及时向观护人汇报工作、生活和居住情况,不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等。b2、院舍训练的组织管理b(1)中途家庭:收容犯罪者或无家可归的受刑人,并通过各种社会活动,使犯罪者及早适应社会生活。b(2)寄养家庭:收容观护少年,主要是为了避免其沾染犯罪恶习,以及缺乏家庭照顾而再犯。b(3)教养院:收容具有不良行为和可能发生不良行为的少年,通过生活指导、职业训练和学校教育,使之在较为自由开放的环境中得到改造,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b(4)感化院:收容犯罪青年和少年,通过6个月以上,3年以下的入院矫正训练,使之在思想、心理、行为上都得到严格矫正治疗。b3、社会服务计划的执行b社会服务也称社区服务或社区劳役,是近年来西方国家较为盛行的一种替代短期自由刑的非监禁化的社会处遇措施,是通过判定罪犯在社会福利机构从事规定时间的无偿劳动或服务,以此赎罪悔过的刑罚形式。b在社会服务计划的实施中,社会工作者及志愿人士的督促和引导是成功的重要因素。b(三)为在监服刑人员提供的服务b社会工作者为在监服刑人员提供的服务,主要是调动人犯自身的潜能以及社会资源,引导人犯向积极的方向转化,以达到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目的。主要工作包括: b1、面谈b2、诊断b3、辅导b4、报告b四)对刑释人员提供的服务b刑释人员往往受到社会歧视、家庭拒绝、同伴疏远、就业困难、学习中断等多重压力和困扰。b矫治社会工作者对刑释人员提供的服务称为更生保护。其方法主要有:b1、提供住宿场所b2、提供就业、就学辅导b3、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生活辅导b4、提供物质援助b(五)对违法青少年提供的服务b1、院舍辅导b2、街头辅导五、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b(一)个案工作的运用b(二)小组工作的运用b(三)社区工作的运用b、什么是矫正社会工作?b2、矫正社会工作的性质是什么?b3、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是什么?b4、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实务领域有哪些?b5、社会防卫理论及其在矫正社会工作中的应用。b、中国社区矫正工作的适用范围有哪些?b7、中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是什么?b8、中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