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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1:47 发布

北京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登记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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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登记表填写说明登记表中封面由工作人员填写,其他内容由工作人员指引残疾人填写,残疾人无法亲自填写的,可以授权他人代填,但必须对所填内容签字确认。填写时请工作人员参照本说明向残疾人明确解释需要填写的内容,“______”表示填写具体文字或数字,“○”表示单项选择,“□”表示多项选择。一封面1.区/县:指残疾人户籍所在区县名称。2.街/乡/镇:指残疾人户籍所在街/乡/镇名称。3.社区/村:指残疾人户籍所在社区/村名称。4.填表人员:负责本登记表填写的工作人员姓名。5.填表时间: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2007.8.8。二基本信息1.姓名:残疾人的姓名,按身份证登记的姓名工整填写。2.性别: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3.出生日期:例如,1980.10.15。以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4.残疾证号:按照所提供格式填写。5.身份证号:填写15位或者18位身份证号码,已办新身份证的一律填写18位号码。6.民族:按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的民族填写民族全称而不要简称。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不满18周岁的子女,民族未定的,由父母商定,选填父亲或母亲一方的民族。7.文化程度:指本人接受国内外教育的最高学历。6岁以上填报。通过自学或成人学历教育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可分别归入相应的文化程度。不识字——指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脱盲标准(城市居民和乡、镇企业职工识字2000个,乡村居民识字1500个)。登记时可询问是否具有阅读通俗书报或写便条、简单书信的能力。凡不具有简单读写能力、未达到脱盲标准的选此项。识字但未上过学——指识字,但从未接受过国家或其他办学机构实施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参加过各种扫盲班或成人识字班的人,也选填此项。小学——指接受教育的最高一级为小学,无论其是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选择此项。只读过私塾的也选此项。初中——指接受教育的最高一级为初中,无论其是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选择此项。-8- 高中——指接受教育的最高一级为高中、职业高中,无论其是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选择此项。技校——指接受教育的最高一级为技校,无论其是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选择此项。中专——指接受教育的最高一级为中等专业学校,无论其是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选择此项。大专——指接受教育的最高一级为大学专科。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大学专科的,无论其是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选择此项。凡在国家授权承认学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高等院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和其他形式的大学,按教育部颁布的大学专科大纲进行授课的,其毕业生选择此项;其肄业生、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选择。通过自学,经国家统一举办的考试,并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也选择此项。大学本科——指接受教育的最高一级为大学本科。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大学本科的,无论其是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选择此项。凡在国家授权承认学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高等院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和其他形式的大学,按教育部颁布的大学本科大纲进行授课的,其毕业生选择此项;其肄业生、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选择。通过自学,经国家统一举办的考试,并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也选择此项。硕士研究生——指接受教育的最高一级为硕士研究生教育,无论其是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选择此项。在职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其毕业生选此项,肄业生和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选择。博士研究生——指接受教育的最高一级为博士研究生教育,无论其是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均选择此项。在职接受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其毕业生选此项,肄业生和在校生按原有受教育程度选择。凡是没有按教育部的教学大纲培训或只学单科的人,不能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一律按照原有受教育程度选填。1.婚姻状况: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未婚——指从未结过婚的人。已婚——指本人有配偶的人。离婚——指夫妻间已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在填表时仍未再结婚。未办理离婚手续,而长期分居,不选此项。丧偶——指夫妇一方丧亡,在填表时还没有再婚。2.政治面貌: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预备党员也按党员选填。-8- 1.参政议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2.户籍地地址:按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填写。3.户口性质: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按户口簿上常住户口性质据实勾选。4.居住地地址:填写详细地址,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在同一个区县,写明详细居住地址后注明“人户分离”。5.居住地邮编:与居住地址相对应的邮政编码。6.固定电话:填写个人、家庭或单位最方便联系的固定电话号码;都没有电话的,填写村、居委会电话号码。7.移动电话:填写个人手机或小灵通号码。8.电子邮箱:填写最常用的一个电子邮箱地址,没有的可不填。二残疾信息1.残疾类别: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按照残疾证填写。2.如果是多重残疾,选择具体残疾类别。“□”表示可多选。3.残疾等级: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按照残疾证填写。对于视力残疾,一级盲和二级盲分别选择一级、二级,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分别选择三级、四级。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一至三级与选项中的一至三级对应。4.是否重残: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5.致残时间:精确到月,例如,2002.3。6.残疾诊断日期:例如,2003.4.1。以残疾诊断医疗机构开具残疾诊断证明书的时间为准。7.残疾诊断医疗机构:根据残疾诊断证明书填写。8.残疾诊断医生:根据残疾诊断证明书填写。9.残疾人证发证日期:例如,2003.8.6。按残疾人证上填写的发证日期为准。10.残疾人证发证区县:按残疾人证填发机关填写。11.残疾情况描述:根据需要填写致残原因、残疾部位等具体信息。三教育信息1.毕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填写当前就读学校,已毕业的填写获得最后学历的学校名称。2.毕业专业:高中以上填写,以最后取得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在校生填写当前专业。3.学业完成情况: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4.受义务教育情况: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5.特长:在符合的选项前的“□”上画“√”,可多选。-8- 一就业信息十六岁及十六岁以上填写此栏。1.在业状态: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在职在岗——指目前仍在工作岗位上。在职不在岗——指未和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已经不在工作岗位上了。在农村从事生产劳动——略。未工作——填表时及一周前没有工作的。其他——除以上几种情况之外的。2.在业形式: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集中就业——指残疾人在各类福利企业、工疗机构和盲人按摩医疗等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就业。按比例就业——指依据《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凡纳入我市按比例就业审核的残疾人均选此项。个体就业——指残疾人从事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社区就业——指失业人员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和规定范围内的社区服务项目,取得合法劳动收人,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的就业形式。从事个体经营和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不属于社区弹性就业的范畴。其他——除以上几种情况之外的。3.所在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全称。4.单位性质: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5.未工作原因: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在校学生——指正在接受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并有学籍的人。离退休——指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依靠领取离退休金生活的人。离休、退休后又参加社会劳动并取得报酬的人,应视为有工作,不应选此项。料理家务——从事家务劳动,且没有劳动收入的人选此项。离退休人员参加部分家务劳动的则不填此项。农村中既料理家务又务农或从事家庭副业的人,不填此项。丧失劳动能力——指因心理、生理残疾和疾病等原因,在现有劳动条件下丧失了从事劳动的能力、不能参加社会劳动的人。也包括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但不包括领取退休金的人员。-8- 毕业后未工作——指从学校毕业后从未工作过的人。因单位原因失去原工作——指用人单位或雇主提出与劳动者本人中断劳动关系而失去原工作的人。因本人原因失去原工作——指本人因各种原因提出与单位中断劳动关系而离开原工作岗位的人。承包土地被征用——指本人承包或转包、租用集体或他人的土地,被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土地征用制度的规定征作公益性用地而失去工作。不想工作——指有工作能力,但本人不愿意参加劳动的。其他——除以上情况之外的未工作者选此项。1.未工作者主要生活来源: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离退休金——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从原单位或社会保险部门领取的离退休生活费。领取基本生活费——为了保证基本生活水平而领取的生活费。包括:企业下岗、内退职工领取的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金;民政部门发放给烈军属的生活抚恤金,发给五保户和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以及发给城镇低收入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依靠家庭其他成员的经济收入生活。单独生活、由本家庭户外的其他亲属供养的也选此项。财产性收入——指依靠资金储蓄、借贷入股以及财产经营、租赁等所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租金等财产性收入生活。保险收入——指主要靠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生活。其他——除以上几种情况之外的其他生活费来源。二住房信息1.住房建筑面积:填写具体数字。2.住房来源: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自有——指本人住房的产权属于本人私人所有,包括私人自建、购买和继承的房屋。租赁——指本人没有私有产权的住房,当前住房属于交纳住房租费后获得使用权。若已有私有产权的住房,则不管当前住房来源如何,均选择“自有”。借用——指本人没有私有产权的住房,当前住房不用交房租费,临时借住单位或亲朋好友的房屋。若已有私有产权的住房,则不管当前住房来源如何,均选择“自有”。其他——指不属于以上几种房屋产权性质的住房。3.房屋类型: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8- 1.房屋结构: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钢筋混凝土——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住房。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砖混结构——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房屋。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砖木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砖和木材。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架、砖墙、木柱建造的。其他——不属于上述结构类型的房屋都归此类。二经济状况信息1.个人收入(元/年):残疾人本人一年内的劳动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社会保障收入等收入总和,以上一个自然年为统计年度。2.家庭人均收入(元/年):残疾人所在家庭一年内所有收入的总和除以家庭人口数,以上一个自然年为统计年度。三社会保障信息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2.失业保险缴费: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4.生育保险缴费: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5.工伤保险缴费: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6.是否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7.医疗费性质: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8.参加大病统筹情况: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7]11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据《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31号)。个人缴费数额:填写个人年缴费金额。9.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指民政部门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类别: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其中全额、差额包括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8- 城镇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相当于低保标准的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指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19号)发放的补助。金额:填写本人每月领取的补助金额。1.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生活补助情况: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城镇低保特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根据《关于对城市居民特困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京残发[1999]99号),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城镇待业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根据《关于对城镇待业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京残发[1998]55号),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农村低保特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根据《关于对农村特困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京残发[1999]51号),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给予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07]23号),补助标准参照低保标准。2.享受其他社会保障情况指享受上面所列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困难补助之外的其他非临时性补助,如基层单位、经济组织按月提供的定期补助等。名称:补助的具体名称。金额:每月领取的补助金额(单位:元/月)。来源:补助的提供者。二接受救助信息填写最近1年内接受的相关救助项目,接受救助次数大于一次的可在后面的临时救助栏中填写。1.上学救助类型: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2.上学救助折合金额:(单位:元)。3.上学救助提供者: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4.住房救助类型: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5.住房救助折合金额:(单位:元)。6.住房救助提供者: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7.医疗救助类型: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8.医疗救助折合金额:(单位:元)。-8- 1.医疗救助提供者:在正确选项前的“○”上画“√”。2.接受其他临时救助情况填写最近1年内接受的各种救助项目。包括民政等政府部门的救助款项与活动,各级单位送温暖、走访慰问等活动,因大病或受灾等特殊原因而得到的救助活动等。每项救助按下面四项填写一行。救助项目名称:接受到什么救助。折款(元):接受到现金资助的填写实际金额,接受到实物或其他救助的填写估算折款。获得时间:精确到到月或日。救助提供者:救助活动的提供者,如各级政府、残联、社会、个人等。二家庭成员信息1.身份证号:填写15位或者18位身份证号码。2.姓名:家庭成员的完整姓名,要求字迹端正、易于辨认。3.与本人关系:“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其中之一。按给出的提示填写代码。子女包括儿子、女儿、儿媳、女婿;孙子女包括孙子、孙女、孙媳、孙婿、重孙子女、重孙媳、重孙婿及外孙、重外孙等;父母包括父亲、母亲、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继父、继母。祖父母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继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其他指上述关系之外的其他关系,填写具体关系名称。4.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基本能保证正常生活工作”、“不能正常生活工作”、“说不准”其中之一。按给出的提示填写代码。5.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和职务,若离退休则注明“离退休”,若在校学生填写学校名称并注明“在校学生”。6.是否残疾:“是”或者“否”,以持有残疾人证为依据。三需求信息参照残联系统相关业务工作调查表的填写说明填写。如果残疾人确认没有任何需求,则选择最后一行“无需求”,以区别于未完成的登记表。-8-'